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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备注栏填写需要注意

2023-12-11 14:22 250 浏览

运输电子发票数电发票的备注栏填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
首先,对于特定业务,备注栏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。特定业务包括建筑服务、货物运输服务、不动产销售、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、旅客运输服务五种。对于建筑服务,必须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、建筑项目名称以及跨地(市)标志;对于货物运输服务,必须填写运输工具种类、运输工具牌号、起运地、到达地以及运输货物名称;对于不动产销售,必须填写不动产地址、面积单位以及跨地(市)标志;对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,必须填写不动产地址、租赁期起止、跨地(市)标志、产权证书/不动产权证号以及面积单位;对于旅客运输服务,虽然没有必填信息,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出发地、到达地、交通工具等信息。


其次,除了特定业务外,其他业务则不需要填写备注栏。


最后,在填写备注栏时,需要注意用词准确、简洁明了,避免出现歧义或误解。同时,还需要注意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标准,确保填写的信息符合要求。


总之,数电发票的备注栏填写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,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、完整、清晰易懂。


数电发票如何填写备注栏?

一、特定业务备注

数电发票可直接通过“电子税务局”开具,其中,有5项特定业务,其相应的“备注信息”为必填项(不填开不了票),包括:建筑服务、货物运输服务、不动产销售、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、旅客运输服务。


一、建筑服务

建筑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【建筑服务发生地】【建筑项目名称】【跨地(市)标志】。

二、货物运输服务

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【运输工具种类】【运输工具牌号】【起运地】【到达地】【运输货物名称】。

三、不动产销售

不动产销售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【不动产地址】【面积单位】【跨地(市)标志】。

四、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

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【不动产地址】【租赁期起止】【跨地(市)标志】【产权证书/不动产权证号】【面积单位】。

五、旅客运输服务

旅客运输服务没有必填信息,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“出发地”、“到达地”、“交通工具”等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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